明天起!湖南将执行惩罚性电价,化企何去何从?
多地用电超负荷,去年“开五停二”、“开三停四”会否重演?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湖南省高耗能企业迎峰度夏市场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值得我们留意的是《方案》明确了高耗能企业超合同用电将施行惩罚性电价,即在有供电缺口时段,结算价差按月内交易价差+代理服务价格+10元/千瓦时执行,这样看来,对于超出合同部分的用电,每度电要加10元!
上个月,浙江提出提高高耗能企业电价引发了行业间的热议,其实同样对高能耗企业提高电价的还有江苏省和内蒙古,惩罚性电价更不是个新鲜词汇,二省提出的时间甚至更早,分别在今年五月以及二月均对高能耗企业施行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性电价。多省电价调整政策
▶江苏:2022年5月1日起,对能耗超限企业和使用淘汰设备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内蒙古:执行能耗超限额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产能差别电价政策。▶浙江:5月印发《 关于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高耗能企业电价提高0.172元/千瓦时。
随着夏季的到来,全国各地也迎来了普遍高温,多地已经进入用电“尖峰”,6月23日广东也已经开始实行今年夏天的第一个尖峰电价。除广东省外,随着全国各省用电需求的攀升,多地的负荷用电也创下新高,这也充分证明我国已进入用电高峰时期,我国电力供给也迎来挑战。
随着用电需求的攀升,我国电力供给面临压力,还记得去年的拉闸限电、开五停二、开三停四吗?懂的都懂,去年的这个时候,许多厂家受到“限电”措施的影响,只能错峰生产,导致开工率骤跌,一个月有半个月处于停工状态,开工率下降了交付也延迟了,现在又进入用电高峰期,心理难免担忧去年的“用电荒”再次上演。
有专家表明,去年的“用电荒”是由于煤炭价格过高导致发电厂亏损严重导致的,本就处于亏损阶段,生产积极性不高,然而用电需求还在不断攀升这就导致了无电可用、供应不足的情况。
经历了去年的“用电荒”,国家今年加强能源的“保供”工作,另外,今年《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的发布对各省都进一步明确了煤炭价格的合理区间,相信去年的“用电荒”在今年会得到有效控制甚至不会发生。
现在多地都强调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确实,高耗能企业用电在我国全社会用电总量中占有很大比例,业内专家认为,积极调整高耗能企业的电价,能更加直接的调整电力需求,淘汰高能耗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2019年-2022年4月各行业用电占比
行业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1-4月 |
农、林、牧、渔业 | 1.8% | 1.9% | 1.9% | 1.7% |
工业· | 67.1% | 67.0% | 66.3% | 64.9% |
建筑业 | 1.4% | 1.3% | 1.4% | 1.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4% | 2.3% | 2.4% | 2.4%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 | 1.5% | 1.6% | 1.5% |
批发和零售业 | 3.3% | 3.2% | 3.5% | 3.4% |
住宿和餐饮业 | 1.1% | 1.0% | 1.1% | 1.1% |
房地产业 | 1.8% | 1.8% | 1.9% | 1.9% |
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 | 4.5% | 4.4% | 4.7% | 5.0%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但是对于部分行业来说,电费本身就是很大的成本支出。
我们看到还是有许多行业的电力成本占比是比较大的,如基础化工、水泥、有色系金属、黑色系金属、肥料等行业。那么电价的上涨势必会给这类电力支出占比本就高的企业带来成本压力。因此,要区别“高耗能”和“高能耗”的概念。相对于高科技行业,化工等行业的耗能强度要大得多。如果不加区别“涨电价”、“一刀切”,也将再次打击行业生产的积极性。